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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鐵男(資料圖)
  人民網北京9月24日電 今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被告人劉鐵男受賄一案。
  據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鐵男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 ,公訴機關認為,劉鐵男有三點從輕處罰的情節。第一,劉鐵男到案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四起犯罪事實,摺合人民幣1875餘萬元。第二,劉鐵男及其親屬配合司法機關退繳贓款贓物。在提起公訴前,本案贓款贓物已經全部追繳。第三,劉鐵男被組織調查後以及在今天的法庭上,能夠積極配合辦案機關如實交待其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以從輕處罰。
  檢方還當庭分析了此案的社會危害性及其警示作用:
  第一, 拒腐防變思想堤壩的坍塌,是被告人劉鐵男違法犯罪的根本原因。
  第二, 監督制約權力機制不到位,是被告人劉鐵男違法犯罪的客觀因素。
  第三, 對子女的嬌慣、溺愛、縱容,是本案的顯著特點。
  劉鐵男說,“給國家給黨造成這麼大的損失,我沒有什麼要辯護的。”
  據悉,根據檢方指控,劉鐵男之子劉德成收受了多筆賄款,包括劉鐵男接受請托為邱建林三個公司獲得國家發改委審批提供了幫助。作為回報,邱建林等人為劉鐵男之子劉德成成立峰德公司,以虛假貿易、炒股的方式,使其資金積累到1500餘萬元,劉德成使用該資金購買轎車、別墅,共計1549.2665萬元,且劉鐵男對此知情。另外,劉鐵男接受請托為張愛彬獲取北京地區豐田汽車4S店指標提供幫助,以向張房有打招呼的形式,最終使張愛彬的公司獲得指標;其子劉德成在張愛彬的4S店中沒有出資、沒有參與經營,但以退股方式獲利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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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訴書中顯示,被告人劉鐵男於2002年至2012年,利用其擔任國家計委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山東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作文等人在項目審批、設立汽車4S店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共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00餘萬元。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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