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和居民區
  距離不超百米
  武漢市漢陽區鍋頂山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居民反映:2008年後入住,在入住之前,居民們根本沒有聽說過小區旁有一座垃圾焚燒廠。站在居民樓上,記者看到,這座垃圾焚燒廠和芳草苑小區幾乎只有一路之隔,廠區和小區之間的直線距離不超過100米,在小區里,可以清楚看到廠區的煙囪依然在冒著黃黑色煙。記者在小區採訪,也時不時會聞到一陣陣刺鼻的臭味。從今年年初到11月份,只有1000多人的芳草苑小區接連有8位居民,因為患肺癌、肝癌、淋巴癌等疾病相繼去世。
  居民們說,這個垃圾焚燒廠在這個地方已經有三年的時間,周邊居住著數萬居民,對於垃圾焚燒廠散髮出來的刺鼻氣味以及煙塵污染等問題,他們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但都沒有任何作用。
  一份武漢市環保局公開的函件寫明,武漢市5家垃圾焚燒廠每天產生垃圾焚燒飛灰600噸,均未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其中4家將飛灰非法交給無處置資質的企業生產建築材料。一家將飛灰存放於場內簡易場所。也就是說,這5家企業平均每天有100噸飛灰被違法處置。
  武漢市被5所違規的垃圾燃燒發電站所圍繞,每天產生垃圾焚燒飛灰600噸,均未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對居民的身體健康造成巨大的影響,其毒性是砒霜的900倍。16億搬遷費去向不明,記者目前在武漢調查時卻發現,這個城市的一些垃圾焚燒場,正在嚴重地影響著當地居民的生活,鄰近垃圾焚燒廠小區一年內8人因癌死亡。
  企業未通過環評非法生產
  垃圾焚燒場這樣需要嚴格監控的環保項目,竟然沒有通過環保部門的環評審批,而且常年處於違法生產和違規排污的狀態,但沒有一個部門真正伸出執法之手,這家企業至今也還在違法生產和排污。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頒佈了《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情形為“嚴重環境污染”,可追究刑責。同時明確規定“行為人明知他人無經營許可證或超出經營許可範圍,向其提供或委托其收集、儲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以污染環境罪論處”。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章元特別指出,”飛灰”這種危險的固體廢物一般人很少聽說,更難親眼見到,但事實上,垃圾焚燒廠的飛灰一旦泄漏或不按規定處置,造成的污染和後果,要比煙筒廢氣污染要大得多。武漢這5家垃圾焚燒發電廠的行為,已經涉嫌嚴重犯罪,應當一查到底、嚴厲追責。
  據央視《經濟半小時》 X096  (原標題:每年違規處置20萬噸致癌物 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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